根据《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子(分)公司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对下属各单位2021年度绩效考核全部工作。
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运行管理实际,在公司统一安排部署下,今年1月起,由经营稽审部牵头,对下属8家水库子(分)公司、白溪房地产以及管道分公司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有效落实下发考核通知、汇总自评材料、考核审查评分、反馈初评结果、召开考委会、评定考核结果等每个考核步骤。
本次考核工作严格遵循“严格、公平、客观”的原则,全面对照目标责任清单,严格审核把关材料,最终在各子(分)公司的通力配合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综合形成考核结果,完成2021年度绩效考核全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