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宁波原水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资产管理部对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摸排。
通过对原水公司本级和各(子)公司报送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最终确定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8家。为切实将减租政策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公司通过与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人及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三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的方式,将减免租金退还给实际经营承租方。截止目前,原水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已按照相关政策完成各承租人的减租工作,共计减免租金532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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